为进一步做好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净化社会组织生态空间,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现将我省非法社会组织投诉举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欢迎社会各界参与监督。
一、举报对象
非法社会组织是未经民政部门登记,擅自以社会组织名义进行活动的组织,以及被撤销登记或吊销登记证书后继续以社会组织名义活动的组织,还包括筹备期间开展筹备以外活动的组织。其中,“以社会组织名义”指的是以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名义开展活动。
二、合法社会组织查询方式
公民个人、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加入某个社会组织或与其合作时,可以事先通过如下方式查验该社会组织是否具备合法身份,避免上当受骗: (一)“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查询; (二)关注“江苏社会组织动态”微信公众号,点击“微查询—全国社会组织”; (三)“江苏省社会组织信息公示平台”查询; (四)联系江苏省内各级民政部门进行查询。
三、举报内容及方式
(一)举报内容 非法社会组织的名称、活动地点、开展非法活动的具体事实、证据材料或相关线索等。 (二)举报方式
江苏省民政厅 2025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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