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中华慈善日”“江苏慈善周”主题宣传
“中华慈善日”“江苏慈善周”是经法定程序设立的慈善节日,今年9月5日是第10个“中华慈善日”,所在星期是第8个“江苏慈善周”,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正式施行一周年。
[color=rgba(0, 0, 0, 0.9)]根据国家民政部部署要求,今年宣传活动以[color=rgba(0, 0, 0, 0.9)]“汇聚向善力量 共创美好生活”为主题、以慈善文化“五进”为主要内容,在全社会传播慈善文化、普及慈善意识、弘扬慈善精神,为慈善事业发展筑牢思想根基、凝聚社会合力。
9月2日上午,我省2025年“中华慈善日”“江苏慈善周”主题宣传活动启动仪式在扬州市举行。省政府副省长方伟、省慈善总会会长李小敏出席活动并讲话,扬州市委书记王进健致辞,省政府副秘书长徐华勤、省民政厅厅长谢晓军等出席。 启动仪式上,省民政厅副厅长张燕发布《江苏省社区慈善基金发展指引(试行)》《江苏省慈善组织公开募捐方案备案指引(试行)》。会上集中发布来自全省慈善组织22个具有代表性的慈善项目,累计金额超6900万元,覆盖乡村振兴、促进就业、一老一小、助学助医、助残助困、关爱女性、社区慈善等多个领域。省慈善总会副会长章大李介绍“邻里有爱—社区慈善帮扶”项目,计划两年投入650万元发展社区慈善,13个设区市慈善总会现场接受捐赠。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慈善事业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关于慈善事业的决策部署,经商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农业农村部、国务院国资委同意,民政部、中央社会工作部、文化和旅游部、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全国工商联决定,在第十个“中华慈善日”来临之际,在全国范围内启动并持续推进慈善文化“进机关、进企业、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活动(以下简称慈善文化“五进”活动)。 一、活动主题 汇聚向善力量,共创美好生活。 二、活动内容 (一)深入开展“慈善文化进机关”活动,提升机关党员干 部的慈善意识。各级机关党委(党组)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慈善事业的重要论述,组织机关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掌握慈善法及其配套法规政策。组织开展慈善文化讲堂、慈善文化展览等活动,依托机关食堂、阅览室等公共区域开展慈善文化宣传,普及慈善知识。鼓励机关党员干部带头参加慈善活动。 (二)深入开展“慈善文化进企业”活动,鼓励企业和企业家积极参与慈善事业。鼓励各类企业将慈善事业作为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途径,融入企业发展战略,采取多种方式宣传贯彻慈善法,并通过宣传栏、会议室、网站等开展慈善文化宣传。鼓励各类企业通过成立慈善组织、与慈善组织合作、设立慈善信托、开展志愿服务等方式,力所能及参与慈善事业。国有企业特别是中央企业要结合企业的资源和专业特长,合理选择慈善领域、项目和形式,积极开展慈善活动。引导支持民营企业家厚植家国情怀,富而思源、富而思进,弘扬“义利兼顾、以义为先,自强不息、止于至善”的光彩精神,积极投身慈善事业,向社会奉献爱心。 (三)深入开展“慈善文化进乡村”活动,助力文明乡风建设。要将慈善文化纳入新时代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将慈善法列入农村基层干部的法律知识培训。要充分利用农村文化礼堂、村史馆、文化广场、农家书屋、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村广播网、农民夜校等载体,弘扬慈善文化。要积极组织专业文艺团体、法治宣传志愿者,创作以慈善为主题的文艺节目,深入农村开展演出,带动广大农民学习慈善知识、参加慈善活动。要引导支持企业、社会组织、志愿者团体等到乡村开展慈善活动与志愿服务,惠及广大农民。 (四)深入开展“慈善文化进社区”活动,推动社区慈善发展。要依托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乡镇(街道)社工站(民政服务站)等场所,宣传慈善法及其配套法规政策。鼓励支持慈善组织、志愿者等在社区开展慈善讲座、公益市集、慈善知识竞赛等群众性慈善文化活动,提高居民参与度。将慈善法律法规纳入社区工作者的法律知识培训。要引导慈 善力量深入社区、深入群众,以特殊困难老年人、困难妇女、困境儿童、残疾人、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为重点,开展慈善帮扶、走访慰问、爱心陪伴等慈善活动,推动社区慈善发展,让社区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感受慈善的阳光和温暖。 (五)深入开展“慈善文化进家庭”活动,推动形成优良家风。要依托婚姻登记机关、儿童福利机构、养老服务机构、儿童校外活动场所等,开展家庭慈善教育。要发挥儿童主任、志愿者等作用,组织开展适合家庭参加的慈善实践活动。要依托文化场馆、景区景点等资源,开展慈善文化主题展览等活动,鼓励支持广大家长带领子女参加与慈善相关的文化旅游线路与体验项目。引导支持慈善力量面向困难家庭开展慈善活动,帮助他们排忧解难。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将慈善文化“五进”活动作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慈善事业 重要论述的有力抓手,加强组织领导,科学谋划部署。民政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社会工作、文化和旅游、工会、团委、妇联、工商联等部门和单位要积极参与,形成工作合力。 (二)大力宣传推广。各地要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进行广泛宣传,依托网站、微博、客户端、视频类应用等平台推出一批形式新颖、易于传播的慈善新媒体作品。要注重挖掘基层典型单位和个人,讲好慈善故事,扩大活动影响力。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社教节目中心社会与法频道(CCTV-12) 将在9月1日至 9月30日期间,对全国各地的慈善活动进行集中报道。各地要择优向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社教节目中心提前报送选题、及时提供资料,积极配合采访报道。 (三)创新活动形式。各地要聚焦不同群体的特点和需求, 创新开展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慈善文化活动,动员引导社会各界 广泛参与,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播慈善正能量。要鼓励支持社会组织特别是慈善组织,筹划开展参与性强的慈善文化活动。慈善行业组织和互联网公开募捐服务平台,要依法举办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 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力戒铺张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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